网站简介 公司简介 代理合作 特许价格 荣誉资质 联系我们

特许经营咨询
028-6202 6505
特许备案手机
189 8188 2208

资讯和新闻banner

当前位置:首页 > 特许资讯 > 资讯和新闻资讯和新闻

最高法发布特许经营7大典型案例:品牌方和加盟商各需警惕什么

发布日期:2026-08-16 19:00:00   发布者:    人气:45

一、最高法为何集中发布这批案例

2026年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7件商业特许经营典型案例。这是近年来最高法首次如此集中地对特许经营领域的典型纠纷进行系统梳理,信号非常明确:特许经营的司法审查正在从"个案裁判"走向"规则引领"。

对于品牌方而言,这意味着过去可以"打擦边球"的操作空间正在快速收窄;对于加盟商而言,则意味着维权的司法路径更加清晰。本文结合7件案例逐一拆解,帮你找到各自的"风险坐标"。


二、7件案例的核心裁判规则


案例一:合同拆分不等于规避特许经营

裁判要点:特许人将特许经营拆分为"服务协议+标识使用协议"两份合同,法院穿透形式审查实质关系,认定为特许经营合同。

品牌方警示:别再试图用"技术服务合同""品牌许可协议"等名义规避《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法院看的是实质:是否有经营资源授权、是否统一经营模式、是否收取费用。三项同时满足,就是特许经营。


案例二:冷静期是法定权利,格式条款限制无效

裁判要点:合同未约定冷静期条款,加盟商仍在签约后15天、未实际利用经营资源前单方解约,法院支持全额退款。合同中的"领取资料不退费"条款被认定无效。

品牌方警示:在合同里写"一经签约概不退款"不仅没用,反而会在诉讼中成为不利证据。冷静期条款是法定要求,不是可选项。


案例三:个体工商户不能做特许人

裁判要点:某武术俱乐部以个体工商户身份对外加盟,法院认定合同因违反《条例》第三条第二款而无效。

品牌方警示:做加盟必须先注册为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都不行。


案例四:夸大宣传=欺诈,合同可撤销

裁判要点:特许人宣传"一天流水3万多"但无法提供证据,法院认定构成欺诈,撤销合同并赔偿。

品牌方警示:招商广告中的收益数据必须有真实依据。"最少能卖七八百份"这类表述一旦无法举证,就会被认定为欺诈。


案例五:备案被撤销后,加盟商可解除合同

裁判要点:特许人在履约期间被撤销备案资格、涉诉较多导致履约能力下降,法院支持加盟商解除合同。

品牌方警示:备案不是一次性动作。保持备案资格、维护履约能力是持续性义务。


案例六:不具备"两店一年"开展特许经营,行政处罚合法

裁判要点:某公司提交的15家门店均为个体工商户且非控股,不满足"两店一年"条件,商务部门罚款10万元被法院支持。

品牌方警示:挂靠、代持、关联公司门店都不能算直营店。"两店一年"是硬门槛。


案例七:套路加盟构成合同诈骗罪

裁判要点:品牌方在无资质、无资源情况下,通过虚构品牌背景、虚增业绩骗取300余人加盟费5400余万元,4人被判合同诈骗罪。

行业警示:当招商行为从"民事违约"滑向"刑事诈骗",红线就是:有无实际履行能力、是否故意欺骗、是否转移隐匿财产。


三、品牌方合规自查清单

结合7件案例,品牌方可以从以下维度自查:

第一步:主体资格——是否为公司法人,经营范围是否含特许经营。

第二步:经营资源——是否有R标,商标类别是否匹配业务。

第三步:两店一年——是否有2家控股直营店且经营满1年。

第四步:合同规范——是否有冷静期条款、信息披露条款、退出机制。

第五步:宣传合规——招商广告中的收益数据是否有据可查。

第六步:备案维护——是否已完成备案,是否按时提交年度报告。


四、加盟商维权的关键节点

对加盟商而言,7件案例也揭示了几个关键维权窗口:

第一,签约后的冷静期内,只要未实际利用经营资源,可以单方解约并要求退款。

第二,发现特许人宣传数据造假,可以主张欺诈撤销合同。

第三,发现特许人是个体工商户或备案已撤销,可以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

第四,如果特许人根本没有经营资源、纯粹以招商加盟骗取费用,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常见问题解答(FAQ)

Q:特许经营合同拆分成多份还能被认定为特许经营吗?

A:可以。法院采取实质性认定原则,只要符合"经营资源授权+统一经营模式+支付费用"三个特征,无论合同如何拆分包装,都会被认定为特许经营关系。


Q:合同里没写冷静期条款,加盟商还能行使解除权吗?

A:可以。冷静期解除权是法定权利,不因合同未约定而丧失。加盟商在合理期限内(通常以未实际利用经营资源为限)可以单方解约。


Q:个体工商户真的不能做特许人吗?

A:是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个体工商户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无效。


Q:招商广告里说"月入10万"但实际做不到,算欺诈吗?

A:如果无法提供真实的经营数据支撑(如报表、票据等),且该数据对加盟商签约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法院通常会认定构成欺诈,加盟商可主张撤销合同。


Q:品牌方备案被撤销后,之前签的加盟合同还有效吗?

A:备案被撤销后,特许人的履约能力会受到质疑。如果备案撤销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加盟商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相关费用。


推荐阅读

• 特许经营"冷静期"制度深度解读

• 特许经营备案被撤销或注销的5种情形

• 2026年品牌方特许经营合规自查指南

很棒,赞一个
0
不行,踩一下
0

联系方式

鑫开源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网

公司电话:028-6202 6505
手机微信:datujia
在线QQ:258314520
特许网站:www.bantexu.cn
总部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隆鑫九熙广场2栋6楼

首页 特许经营证 特许全场景 特许企业 特许资讯 特许文库 案例赏析 机构概况 视频中心

版权所有:鑫开源特许 www.bantexu.cn  主办:四川鑫开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隆鑫九熙广场2栋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