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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解约后网上吐槽品牌方,法院判赔5万元——谈合同终止后的保密与声誉义务

发布日期:2026-08-03 11:07:55   发布者:鑫开源特许    人气:264
特许经营合作结束,加盟商能否在社交平台自由"吐槽"品牌方?近日,一起由武汉法院审结的案件给出了明确答案:合同终止后,保密义务和品牌声誉保护义务仍然有效,违反约定照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案情回顾


余某自2017年起与某知名茶饮品牌建立特许经营合作,合作期间多次续约,最高峰时同时经营3家门店,合作时长达9年。合作后期,因门店运营合规问题双方产生分歧,品牌方巡店发现门店存在擅自使用非认证物料、食材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出具违约告知函要求整改。2024年8月,合同到期后品牌方不予续约,双方于2025年1月经协商和平解约。


解约协议中明确约定:双方合作全过程及沟通磋商内容均为保密信息,余某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品牌及关联方声誉。然而仅三个多月后,余某便以"9年老加盟商"身份在多个社交平台发布数十条帖文,公开品牌供应链、配送周期、供应商信息等商业秘密,并使用"黑心品牌""坑加盟商"等贬损性言论,单条帖文获赞百余次。


品牌方诉至法院后,法院认定余某违反了保密义务和品牌声誉保护义务,判令其删除帖文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5万元。


法律要点


一、合同终止≠全部义务终结。 特许经营合同虽然解除,但基于合同约定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保密义务、品牌声誉维护义务依然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是《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规定的"后合同义务"的具体体现。


二、网络维权有法律边界。 加盟商在经营中遇到纠纷,享有协商、投诉、仲裁、诉讼等合法救济途径,但以公开商业秘密、煽动舆论、诋毁商誉等方式"维权",不仅无法实现诉求,还可能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三、保密范围须在合同中明确。 品牌方应在特许经营合同中清晰界定保密信息的范围,包括供应链信息、定价策略、内部沟通记录等,避免后续产生争议。


合规建议


对于品牌方:在合同中完善保密条款和品牌声誉保护条款,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赔偿标准,解约时做好证据固定。


对于加盟商:遇到纠纷应通过合法渠道解决,在社交平台发表言论须以事实为依据,避免以"维权"之名行"违约"之实。



文章来源:鑫开源特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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