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简介 公司简介 代理合作 特许价格 荣誉资质 联系我们

特许经营咨询
028-6202 6505
特许备案手机
189 8188 2208

特许法规banner

当前位置:首页 > 特许资讯 > 特许法规特许法规

最高法发布特许经营七大典型案例,品牌方四大信号必看

发布日期:2026-08-13 06:55:33   发布者:    人气:70

    2026年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7件商业特许经营典型案例,覆盖合同性质认定、冷静期制度、主体资格、欺诈撤销、履约能力、行政处罚、刑事诈骗七大维度。这是近年来最高法首次集中发布特许经营领域典型案例,信号意义极强。

    对于正在做加盟招商或计划开放加盟的品牌方来说,这7起案例不是"别人的故事",而是直接划定了经营红线。以下提炼四大核心信号,值得每一位特许人仔细研读。

  

信号一:拆分合同规避监管,行不通了

对应案例:杨某与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

    实务中,不少品牌方为规避《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适用,将特许经营合同拆分为《技术服务协议》《品牌使用协议》《培训合同》等多份合同,试图"去特许经营化"。

    最高法在这起案例中明确:判断特许经营合同性质应采取实质性认定原则。无论签了几份合同、叫什么名字,只要实质上符合"特许人拥有经营资源→被特许人按统一模式使用→支付费用"这三个特征,就认定为特许经营法律关系。

    实操启示:如果你的加盟体系还在用拆分合同的方式"绕道",建议尽快调整。法院穿透审查的趋势已经非常明确,拆分合同不但不能规避备案义务,反而可能在纠纷中陷入更被动的局面。


信号二:冷静期是法定权利,合同不写也有效

对应案例:刘某、雷某与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

    这是被特许人维权的重大利好。最高法明确:被特许人享有的"冷静期"单方解除权属于法定权利,即使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冷静期条款,被特许人仍可在经营资源尚未被实际利用的合理期限内依法行使解除权。

    实操启示:对品牌方来说,与其回避冷静期,不如主动在合同中明确冷静期的期限、解约流程和费用退还规则。2026年商务部门备案审核中,缺少冷静期条款的合同将直接被驳回。与其被动应对,不如主动合规。


信号三:个体工商户做特许人,合同直接无效

对应案例:汤某与某俱乐部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

    最高法在这起案例中认定:特许人必须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个体工商户不具备特许人法定资格,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无效。

    实操启示:目前市面上仍有不少以个体工商户身份开展加盟招商的经营者,这是法律明确禁止的。如果你的品牌主体还是个体户,必须尽快升级为企业法人,否则签的所有加盟合同都可能被认定无效,面临退还加盟费、赔偿损失的风险。


信号四:"套路加盟"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对应案例:叶某、谭某、石某、乔某合同诈骗案

    这是本次典型案例中最"重"的一个。四名被告人在不具备特许经营资质、没有特许经营资源的情况下,以"【某某】"品牌对外招商加盟,通过贴靠知名品牌、虚增业绩等方式诱骗300余名被害人签订合同,骗取加盟费共计5400余万元。

    法院最终认定:借用特许经营外壳实施合同诈骗的,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五年不等。

    实操启示:民事纠纷和刑事犯罪之间有一条清晰的红线——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如果品牌方从始至终就没有真实的经营资源和履约能力,招商只是"收钱"的手段,那就不是在做生意,而是在犯罪。


品牌方自查清单

结合这7起案例,品牌方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做一次全面自查:

    第一步:确认主体资格——是否为企业法人?经营范围是否包含特许经营相关表述?

    第二步:核实"两店一年"——是否拥有至少2家直营店且经营满1年?直营店是否为全资或控股≥51%?

    第三步:审查合同文本——是否包含冷静期条款?是否通过拆分合同规避特许经营性质?

    第四步:确认备案状态——是否在首次签约后15日内完成备案?备案信息是否与实际一致?

    第五步:检视招商宣传——是否夸大经营收益?是否虚构品牌背景?是否存在"套路加盟"的风险?


结语

    最高法此次集中发布典型案例,传递的信号非常清晰:特许经营不是法外之地,合规才是长期主义。对于真正想做品牌、做连锁的企业来说,这些案例不是约束,而是保护——它帮你筛选掉那些不规范的玩家,让市场更加公平。

常见问题解答(FAQ)

Q1:最高法发布的7起典型案例,对正在做加盟的品牌有什么影响?
A:这7起案例统一了全国法院在特许经营领域的裁判标准。品牌方需要重点关注合同性质认定、冷静期制度、主体资格等核心问题,及时调整不合规的做法。


Q2:什么是"冷静期"?品牌方可以取消冷静期吗?
A:冷静期是指被特许人在签约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属于法定权利,合同中不能取消。品牌方应在合同中主动约定冷静期的具体期限和退还规则。


Q3:个体工商户可以做加盟招商吗?
A:不可以。《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明确要求特许人必须是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将被认定无效,面临退还加盟费和赔偿风险。


Q4:拆分合同能不能规避特许经营备案义务?
A:不能。最高法已明确采取实质性认定原则,只要实质上符合特许经营特征,无论签几份合同、叫什么名称,都会被认定为特许经营关系。

相关推荐:
· 2026年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全流程指南
· 特许经营备案"两店一年"认定标准详解
· 冷静期条款怎么写才合规?实操模板分享


很棒,赞一个
0
不行,踩一下
0

联系方式

鑫开源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网

公司电话:028-6202 6505
手机微信:datujia
在线QQ:258314520
特许网站:www.bantexu.cn
总部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隆鑫九熙广场2栋6楼

首页 特许经营证 特许全场景 特许企业 特许资讯 特许文库 案例赏析 机构概况 视频中心

版权所有:鑫开源特许 www.bantexu.cn  主办:四川鑫开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隆鑫九熙广场2栋6楼